守护少年的你 照亮成长的路!梅县区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既秉持正义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又注重情法交融感化挽救迷途少年;既在青少年犯罪预防中创新举措,又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寻求突破,让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既有深度,更有温度……近年来,梅县区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打造“阳光”未检工作品牌,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中,检察干警向学生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吴丽伶 摄)

■加强法治教育

提高未成年人自护能力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知道如何拒绝校园欺凌、预防侵犯吗?”“请问什么是隐私权?要怎样保护自己的隐私权?”……在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举行的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上,梅县区检察院的干警积极与学生互动,并用简单生动的语言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向学生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大家做守法小公民,远离犯罪。

教育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2020年以来,梅县区检察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共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各类宣传活动85场次,并在松口镇中心小学和梅南镇中心小学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长廊。“我们还统筹做好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目前我院法治副校长队伍由11名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有效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孩子们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梅县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培军说。

今年4月,梅县区检察院精心挑选6名青年干警组成“阳光”法治宣传队,注重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形式不断创新,有效引导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增强法治观念。

梅县区检察院精心挑选青年干警组成“阳光”法治宣传队。

梅县区检察院还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结合“开学季”在线上开展“阳光”微课堂,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高空抛物责任、规范使用网络等学生们常接触的内容入手进行普法,实现“指尖上的法治教育”,受到了一致好评。“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法治教育也是重要的一部分,观看检察院开展的‘阳光’微课堂可以让孩子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家长李女士表示。

接下来,梅县区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情暖童心——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将法治教育宣传向农村地区、留守儿童较多的乡村倾斜,有效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

梅县区检察官为该区中小学校长上专题法治课。

■加强关爱力度

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走进设立在梅县区中医医院的梅县区未成年受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只见房间被布置得温馨朴素,有沙发、书桌等设施和绘本、玩具等辅助器具,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可以在这里尽量一次性完成“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工作。

在梅县区未成年受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检察干警在探讨案件。(吴丽伶 摄)

“这是梅县区检察院发挥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优势,于2020年联合梅县区法院、梅县区公安分局等8个单位共同实施的,目的是对未成年被害人所涉案件进行提前介入,有效减少二次伤害。”梅县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辜颖珊表示,该询问救助中心自建成以来,已为22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了帮助。

2021年8月,梅县区检察院联合梅县区法院等10个单位签订《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构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同时,督促教育、医疗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部门和人员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移送可能涉嫌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线索,并积极推动与公安机关建立线索通报、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

为了让未成年被害人得到全方位的救助,尽快步入新生活,梅县区检察院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借助社会力量,提供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自2020年以来,梅县区检察院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开展心理疏导,发放救助金共12.5万元,并督促民政部门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

“检察机关宽严相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时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始终保持严惩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丘志英表示。

■加强职能运用

提升未成年人帮教效果

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同时,梅县区检察院同样注重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协作,及时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与嘉应学院社工团队合作,提高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质量,加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跟踪考察帮教,帮助其回归社会……确保办案“三个效果”(即: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根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特点和涉案未成年人具体情况,梅县区检察院加强“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统筹运用,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对其进行公共利益、民事、行政权益一体化保护,并整合相关社会力量参与精准帮教,健全涉案未成年人转化帮教合作机制,深化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用法律温情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撑起一片蓝天。

在梅县区检察院“阳光”未检工作室里,记者看到社工正在利用卡通模型进行沙盘演习。“沙盘游戏可以使帮教对象更容易卸下心头的防备,愿意敞开心扉与人交谈,帮教对象通过沙具在沙盘上构造自己心中的家园,可以折射出他们内心的需求,帮助我们更精准地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社工刘玲说。

在“阳光”未检工作室,社工在进行沙盘演习。(吴丽伶 摄)

在帮教的过程中,梅县区检察院注重因人施策,使帮教内容和方式更加多元化,目前已对涉案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社会调查47人次、心理测评与疏导91人次、家庭教育指导65人次,均取得了不错的帮教效果。

“我们还注重从办案中发现问题线索,推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发展,如在去年12月发出梅州市首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旅馆业的监管,有效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丘志英说,接下来将强化素能建设和综合保护,融合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奋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多方协作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千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社会和谐稳定……”5月26日,在由梅县区检察院牵头,梅县区教育局、梅县区人民法院、团梅县区委等10个单位共同参与的“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上,各方围绕工作实际,就如何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给出了具体的建议,合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落到实处。

梅县区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

这是梅县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通过检察履职最大限度推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构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的生动体现。“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采取‘集中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让家庭教育‘不缺位’,不断提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质效。”梅县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未检办负责人丘志英说。

近年来,梅县区检察院将法治教育融入家庭教育,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全面开展家庭教育评估,对存在教育主体意识不强、教育方式不当、法治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监护人重视家庭教育,反思教育方法,学会正确处理亲子关系,帮孩子们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目前,共开展家庭教育65次。

精准推进未成年人检察支持体系建设,离不开科技赋能。为更有效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梅县区检察院搭建“梅县阳光未检云平台”,紧扣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教”五位一体的职能,实现跟踪帮教、预防犯罪、法治教育等多种功能的立体叠加,为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立足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实落地,努力实现‘1+5>6’‘1+5=实’,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李培军说。


梅州日报记者:吴丽伶

特约记者:冯森达 王雅 曾勇

通讯员:刘晓 辜颖珊

图片除署名外,均由梅县区检察院提供

编辑:罗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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