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跨省合伙盗狗,同伴落网!两年后他才自首,难逃制裁…

掌上梅州讯 近日,丰顺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弓弩和麻醉针等工具进行偷狗的案件,最终,认定被告人胡某雄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9年11月11日7时许,胡某雄伙同李某顺(已判决)驾乘一辆小轿车从福建省东山县至广东省丰顺县留隍镇,沿着乡村的大路寻找体型大的狗,看到有狗在路边且周围没人时,胡某雄便将车窗摇下来,拿骨头将狗引诱过来,用事先准备好的弓弩和毒针(麻醉针)射向狗,等狗倒下后,胡某雄便下车将狗拖进车后尾箱。通过这样的方式,两人共盗得七只土狗。案发当日,李某顺被公安局民警抓获,胡某雄逃走。经鉴定,被盗土狗的总价值为4080元。2021年12月20日,胡某雄主动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丰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吕彩君

编辑:梁志航

审核:丘利彬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