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获1万元/人的一次性补贴!梅州落实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掌上梅州讯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鼓励企业吸纳人才,加快恢复生产和稳定就业,我市全面落实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助申请。

据了解,在吸纳长期失业人员就业补贴方面,对用人单位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同时招用行为发生于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给予5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在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方面,对用人单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方面,对于在2017-2020年期间用人单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在大学生就业补贴方面,对于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

本报记者:黄钰然

编辑:黄振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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