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批转办案件19宗

掌上梅州讯   1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19宗,无重点案件。按属地管理分,梅江区3宗、梅县区2宗、兴宁市5宗、平远县3宗、蕉岭县3宗、大埔县1宗和五华县2宗;从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涉水5宗、大气12宗、噪声2宗、土壤1宗、生态5宗、其他污染1宗。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交办有关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文/梅州日报记者:江婵 

讯员马传胜

编辑:罗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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