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好人”朱新建:诚信是企业经营之本

掌上梅州讯   近日,2020年第三季度“广东好人”名单正式公布,梅州共有3人获评。其中,我市的广东泉之乡矿泉饮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新建获评“诚实守信”好人。

对于很多梅州人来说,“泉之乡”是一个响当当的“老牌子”,而“泉之乡”的好口碑离不开朱新建一直以来坚持的诚信经营之道。2007年,朱新建通过公开拍卖购得了“泉之乡”整体经营权。正当他打算把品牌做大做强的时候,他发现企业由于之前长期亏损、举债经营,还有300多万元的银行贷款没有还清。了解情况后,他没有丝毫犹豫,下定决心先解决债务问题。“困难肯定是有的,但诚信是企业经营之本,所以我们经历了很多周折,想办法凑钱,无论如何也要将这个问题解决。”朱新建说道。

朱新建(右三)在查看企业工厂生产情况

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朱新建开始尝试摸索企业的出路。朱新建告诉记者,企业在发展之初也曾走过一些弯路,他曾经为了一个瓶盖,召回过一批矿泉水。原来在2008年,朱新建在一次采购中发现,市场上的矿泉水瓶盖每个仅需4分钱,而公司当时采用的瓶盖采购价却是每个5.8分钱。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他启用了这批新的瓶盖。“没想到,新的一批产品刚试着推出市场,我们就收到不少顾客投诉,说这种瓶盖很难拧开,还容易导致瓶里的水喷出来,溅了消费者一身水,如果用力过猛,瓶子还会变形。”朱新建说,厂里的生产技术人员经过反复对比发现,新旧两种瓶盖虽然看起来一样,但质量不同。了解原因后,朱新建赶紧启动了召回方案,动用大量的人力从各个零售商处临时撤回了这批产品,并带着自己的团队一家一家地上门向商家解释原因。“这件事情给了我很深的印象,让我认识到‘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即使是一个瓶盖的差异,也会破坏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信赖。”至此以后,朱新建暗下决心,企业以后绝对不能再出现类似的事情。

在朱新建看来,优质的水源是“泉之乡”对消费者的信用保证。为此,20多年来该企业的厂区、设备不断增容扩围,厂区背后的大山却始终郁郁葱葱,保证了良好的矿泉水资源。“我们的产品需要经过多重检测,合格的才能出厂。售后也会有专人听取客户反馈,只要客户反映了问题,哪怕只是反映商标没有贴对称,我们都会重视并尽快改正。”一直以来,朱新建坚持诚信为先、质量为本,在他的带领下,“泉之乡”牌矿泉水成为首家被国家农业部核定为“绿色食品”的矿泉水产品,并荣获“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该企业于2016年通过省标准化协会专家组评审被确定为“标准化良好行为”4A级企业,连续20年获“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被国家税务总局核定为连续5年“纳税信用A级企业”。

本报记者:朱绮辉

编辑:李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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