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丨“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的警示意义

■ 斯涵涵

17日,佛山顺德区杏坛镇一名老人被一只狗身上的牵引绳绊倒在地,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当地官方发布通报称,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目前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

“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的调查结果,让不少网友感到难以理解。

的确,该案充满了太多偶然因素:狗只的主人好好地将狗拴在房前,没想到被别人牵走;小女孩只是想牵狗玩玩,没想到狗挣脱约束绳闯下大祸,而小女孩不满14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按照刑法也在刑事免责的范围之内。

然而,八旬老人原本好端端站在街上,却无端地被狗绳绊倒导致死亡,生命的遽然逝去总该有人承担责任。小女孩的过错行为与老太太死亡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尽管小女孩不具备犯罪的主观故意,但她违规牵狗并因此造成他人严重损害,客观上的确存在擅自动用他人动物、管理约束动物不严等过错,故而应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狗只的主人可能觉得自己很冤枉,其实不然。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将狗只拴在房前,但并未拴牢,给了他人轻松解开、闯祸的机会,属于“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只不过与小女孩的直接过错相比,狗主人所要承担的责任稍轻而已。

在城市宠物越来越多、道路纵横交错、参与主体日益复杂、意外事故频发的现实情况下,此案不乏警示意义:遵循养犬法规,加强动物安全管理、强化未成年人监护责任,出现意外情况不要逃避责任……只有加强法制与文明的“约束”,才能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狗绳的长短之间,牵涉到法律法规、公共环境卫生、道路安全和他人的命运转折,处理好动物与人的关系,也是一个社会法制、文明、人性等多方面的综合反映。厘清“意外事件”的偶然因素与必然联系,让相关各方都依照法律办事,崇法尚德,提高文明意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社会安宁,应是此案的意义所在。

见习编辑:杨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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