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丨全国首张公筷公勺罚单具有风向标意义

■ 刘天放

近日,衢州市江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其市区某个未配备公筷公勺的饭店开出了50元的行政罚单。据证实,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公筷公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

使用“公筷公勺”及“分餐制”被作为义务性规定设置相关罚则,这在全国尚属首创。而罚款也是依据2020年5月22日起施行《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作出的处罚,“餐饮服务机构未配备公筷公勺或者未提供分餐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个人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也许有人认为,饭店不提供公筷公勺就罚款,有些小题大做。但有必要提醒的是,衢州不是在“倡导”饭店提供公筷公勺,而是把其作为义务性规定让餐饮机构遵守。就执法的过程来看,涉事饭店确实违反了规定,而且是在执法人员三次查到其未配备公筷公勺后才做出处罚决定的,而前两次,该饭店都把警告当成耳边风。可见,执法人员是在反复提醒、引导和教育后,这家饭店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才给予其罚款的,执法人员的做法已足够人性化。

“病从口入”人尽皆知。大家围在一张餐桌不使用公筷或公勺的话,用私筷不管是伸向餐盘还是夹给对方菜肴,都可能潜伏着病毒,增加感染几率,造成交叉感染。换句话说,即使不是疫情所需,使用公筷公勺也是大势所趋。平时用餐时使用公筷夹菜、公勺舀汤,既干净卫生,又能防止病菌传染,这是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行为。

文明城市,首先是“文明餐桌”;健康城市,首先是“健康习惯”。有效防止病毒在餐桌上传播,使用“公筷公勺”并付诸于行动,应当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靠义务性规定约束饭店不提供公筷公勺,看来更加有效。由此,全国首张公筷公勺罚单具有风向标意义。从提倡到义务,把提供公筷公勺作为义务性规定,值得借鉴。把在疫情期间养成的好习惯延续下去,培养现代社会公民的责任,社会才能变得更文明。

编辑:崔亮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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