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门店招牌要改成拼音,意欲何为?

■ 苑广阔

6月24日,四川成都有网友爆料,包括她家商铺在内的一排商铺招牌被换成了拼音版,对生意产生一定影响。附近商户只有7家是这种情况。辖区牛市口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则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现场处理此事,将会制作临时中文标牌进行更换。

这一排临街商铺的招牌,被当地有关部门要求从原来的汉字“翻译”成了现在的拼音,先不说这么做目的是什么,由此造成的混乱,已得到了体现。一方面,这不符合公众的认知习惯,而且还容易产生歧义,毕竟一样的拼音可以对应着不同的汉字;另一方面,据说有关方面要求临街店铺用拼音代替汉字,是为了迎接2023年的成都市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可是对于绝大多数的国外大学生来说,他们不认识汉字的话,同样也不认识拼音,试问有几个外国大学生可以通过“ER LIANG WAN ZA MIAN”可以认出这是“贰两碗杂面”的意思?别说外国大学生的,就是中国人,不查证可能也没几个人可以准确辨认出它的汉字意思。

此事被曝光以后,当地有关部门表示将会制作临时中文标牌进行更换,对此有网友直言不讳这是“瞎折腾”。确实如此,从汉字换成拼音,现在又从拼音换成汉字,不是瞎折腾是什么?而且频繁更换招牌的钱,不知道是由有关部门来出,还是由当事商家来出,但不管谁出,这都是一种资源浪费,是劳民伤财之举。

近年来,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曾经因为有关方面对商家临街店铺招牌的制作、门面的装饰风格等强行介入而惹出争议,招致质疑。比如某地就要求临街商铺的招牌必须是黑底白字,结果被质疑像办丧事,最终不得不更换。按照道理来说,做生意的是商家,每种生意都有自己的特点,所以在制作招牌、装饰门面的时候,应该把决定权交给商家。一些部门打着所谓统一、美观、整齐划一的名义要求商家一定按照他们的标准来制作招牌,最后导致的结果往往一点也不美,同时还涉嫌行政乱作为。

总而言之,商家的店铺招牌制作、装饰风格,理应由商家自己来决定,只要它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不应该被横加干涉、随意“指定”。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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