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丨整治占用消防通道行为需靶向发力

■ 张忠德

近日,梅州市公安局作客“行风热线”节目。市民陈先生在节目中反映,其居住的梅县区府前大道客家新世界b区的小区广场画了消防禁停线,但这两年经常有私家车霸占该消防通道,小区已在两年内发生了2次火灾,消防车都被堵住了,存在安全隐患。(详见《梅州日报》6月23日7版)

消防通道是逃生通道,也是救援通道。消防通道被堵塞、锁闭或占用,不仅折射一些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也暴露了相关单位对消防通道的监管不力。

《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然而,法有规制,为何仍存在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执法主体缺位、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跟不上、缺少刚性措施。现实中,路边违规停车会被交警贴条罚款,但占用居民区的消防通道停车却很少受到处罚,大多采取现场要求挪车或进行曝光、限期整改而已,违法成本可以说太低了,这无疑助长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滋生。

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需靶向发力,标本兼治。一方面,需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另一方面,公安和消防救援部门要对小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型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进行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消防通道被占用、消防设施不完备,就依法进行处罚,提高其违法成本,让霸占消防通者长记性。

当然,还应引入公众监督机制,设立24小时投诉电话,鼓励市民随手拍“现场取证”,并设立有奖举报奖励制度。如此方能有效弥补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维护消防通道畅通。

编辑:林晓萍

审核:陈显东

(作者:张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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